新建网页 1

 

返回主站

 

联系方式

服务承诺

当前位置: 主页 >  服务承诺


2008年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省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为履行好职责,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并将办理流程在网上公布。申请人持许可事项申请书,到政务大厅省安监局窗口进行法定形式审查。对符合即办件条件的,当场办结;需要现场核查的,组织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做出许可决定,并颁发证书;其他许可事项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二、坚持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查处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授权调查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严格依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试行)》执行。确保主体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公平公正。

  三、坚持“诚信、服务、监督、管理”的工作新理念。把安全监管寓于服务之中,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推进各级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

  四、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体察民情,关爱生命”软环境和政行风主题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违诺不履行职责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85096328 85800120

  公众网址:www.jlsafety.gov.cn

 

新建网页 1
本站由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4-2008 www.jlsafet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建设和维护